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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罗孝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   作者:

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 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四川省委批准,四川省纪委监委对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罗孝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   经查,罗孝廉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;廉洁底线失守,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友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,违规放贷收息,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装修房屋未全额支付费用;不正确履行职责,在环保重大事项中盲目决策,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浪费;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补助资金申报、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

  罗孝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罗孝廉开除党籍处分;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遂宁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  (四川省纪委监委)


发布时间:2025-06-10  阅读:6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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